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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技能人才的“春天”来了 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正式拉开大幕 记者 林汝恺

          发布日期:2020-04-01 浏览次数:11712

             

                (信息来源:建筑新网)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官网正式发布了《关于成立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等文件精神,为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协会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成立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

                开展对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近年来行业一直关注的热点,也是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毫无疑问,这是培育和打造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梳理其相关文件精神,细致领会其意义,恐怕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锁钥。



                 相关背景

                1994年,我国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在全国全面推行。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人社部牵头组织开展,先后分批次取消多项职业资格。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随着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深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大幅减少,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职业资格评价已难以满足技能劳动者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



          两个《意见》主要精神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分别从原则和具体目标与任务方面,提出了不同要求。

                前者从原则上提出了要进行制定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并明确指出评价标准是人才评价的核心,也是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该《意见》剑指各领域人才评价突出问题,为改革进行了定锚指向。

                后者则进一步细化了要求,提出了包括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并完善职业标准开发机制等设想。核心内容一是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如提出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内容;二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如明确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职业标准体系,作为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依据;三是完善评价内容和方式。该《意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提出了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灵活运用多种评价的方式和手段。



          行业的持续推动

                为适应人才培训与技能培训需要,住建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曾持续颁布了多项相关政策和措施,其中,在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建筑业农民工向建筑工人转变,健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体系。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

                为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住建部还特别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在原有《建筑业职业工种名称》的基础上,将市政、安装、园林绿化、燃气、供水排水、环卫、房地产物业管理及装配式建筑等行业各领域的职业工种进行统一编码,用于指导各地开展技能培训。

                此次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的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更将通过下设的等级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制订并发布建筑产业工人各工种行业评价规范;组织编写建筑产业工人各工种培训教材;发展一批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由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搭建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信息系统;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健全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估机制,定期组织评估等。



          现实的意义

                首先,等级认定工作的开展,将对建筑业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重心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是做好产业工人队伍转型升级的根本基础,能显著推动从传统生产建造方式向现代建筑产业工业化、专业化方向的高质量转变。同时,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为构建完整的培训和认定体系,提供相应的指导、组织、支持与服务,给予了坚实的保障。

                其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通过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发布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等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产业工人技能提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实施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就是建立和完善该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施工管理的切入点,企业建设的着力点,行业管理的结合点。

                再次,等级认定既能反映个人价值和追求进步的需要,也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双赢”。比如它可以满足员工职业规范和发展需要。在企业中,员工追求的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既是一种经济利益,从长远来说更是一种良好的职业发展。员工要体现这些价值的最大化。而企业为留住人才,会科学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同时,通过技能鉴定,能让企业在专业领域快速高效地“选人”“育人”,以确保职工对技术岗位的适应能力和操作水平,减少用工风险;还能为科学分配提供依据。



                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制度,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劳动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中国建筑业协会等也为改革确定了方向,理顺了关系,制定了措施并正在“签证”落地。困扰建筑行业、特别是建筑工人技能人才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与解决,已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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